12種中小學生課外讀物禁止入校園
教育部日前印發(fā)《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》。管理辦法明確規(guī)定,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污蔑、丑化黨和*****、英模人物,戲說黨史、國史、軍史等12種情形之一的出版物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,以此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建起“防火墻”。
教育部教材局局長田慧生表示,課外讀物在增長學生科學知識、開闊視野、增強綜合素質(zhì)等方面發(fā)揮重要作用。但目前市場上的課外讀物魚目混珠、良莠不齊,個別質(zhì)量低劣。因此,需要建立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的“防火墻”,明確標準要求,防止問題讀物進校園。
管理辦法列出了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的12條**清單。具體包括: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污蔑、丑化黨和*****、英模人物,戲說黨史、國史、軍史的;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,有**、辱華、丑華內(nèi)容的;泄露國家秘密、危害國家安全的;危害國家統(tǒng)一、**和領土完整的;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(nèi)容,宣揚宗教教理、教義和教規(guī)的;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(nèi)容,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,破壞****,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、習慣的;宣揚個人主義、新自由主義、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,存在崇洋**思想傾向的;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,格調(diào)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揚超自然力、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穢、色情、暴力、**、賭博、**、引誘**、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;侮辱或者誹謗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;存在科學性錯誤的;存在違規(guī)植入商業(yè)廣告或變相商業(yè)廣告及不當鏈接,違規(guī)使用“教育部推薦”“新課標指定”等字樣的;其他有違公序良俗、道德標準、法律法規(guī)等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。存在12種情形之一的希科普公司,均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。
管理辦法規(guī)定,進校園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推薦一次。推薦程序應包括初選、評議、確認、備案等環(huán)節(jié)。學校組織管理人員、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;學科組負責審讀,對選自國家批準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,重點評議適宜性,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、標準、要求全面把關,提出評議意見;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審核把關,統(tǒng)籌數(shù)量種類,確認推薦結果,公示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。
管理辦法還明確,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?qū)W生家長公開,堅持自愿購買原則,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,學校不得組織統(tǒng)一購買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(nèi)通過舉辦講座、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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